從我們國家開始著重商標這個知識產權開始,到現在已經有幾十年了。尤其是到了2000年之后,注冊商標的企業、個體戶明顯的增多,那么到2013年,已經也有10多年了,他們的商標目前都是需要進行續展的。因為我們商標注冊有限期限是10年,10年后還想繼續使用,需要進行商標續展。續展之后還可以使用10年。
【注冊商標的續展】注冊商標有效期滿、需要繼續使用的,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商標;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,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。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,注銷其注冊商標。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。續展注冊經核準后,予以公告。
一個注冊商標,經過多年的使用,已屆注冊商標的有效期,對商標注冊人來說,已形成了一種無形資產,注冊人認為需要繼續使用的,應當依法及時提出續展申請。